Loading... 商标注册是一个法律程序,旨在保护品牌标识,确保消费者能够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对于很多人来说,商标的申请注册可能较为陌生,今天主要简单介绍一下商标的申请注册流程。 >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这里主要介绍**自行办理**步骤。 自行办理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步骤: - 商标查询 - 填写申请书 - 提交申请 - 缴纳费用 - 商标局审查 - 受理通知书 - 公示期 - 核准注册 - 后续维护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4147.png) 商标注册流程如上图,在注册前商标的查询尤为重要。 > 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前的重要步骤,可以帮助申请人评估申请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避免与已存在的商标发生冲突。 ## step1:确定查询商标和类别 商标申请的尼斯分类[^1]按用途划分为商品类(1-34类)和服务类(35-45类),共45类,而且每年都有小的修改。 ![商标尼斯分类](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18121358.png) ## step2:使用官方查询系统 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供的免费在先查询系统[商标查询 (cnipa.gov.cn)](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进行查询。 ![cnipa查询首页](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18123812.png) ## step3:综合分析评估申请的商标 > 通过商标查询,主要分析评估要申请的商标是否存在不得作为商标、是否有在先相同或近似、显著性、客观风险等, ### 不得作为商标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家、国际组织标志;外国国家标志(有同意除外);官方标志(有授权除外);“红十字”等国际标志;民族歧视、欺骗性、不良影响标志;公众知晓的地名(有例外)等不得作为商标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要避免出现《商标法》第十条的情形,避免被商标局驳回。 ### 在先相同或近似 **如果发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建议考虑更改产品名称,避免审查不通过** > 一般来讲,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时,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采用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同时考虑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在先商标知名度等因素判定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米源产生混淆。 申请注册图文组合商标时,商标局审查员是会将图形、中文和英文分开审查,如果文字审查过关但是图形并没有审查过关,这个商标就会被驳回。反之,图形审查过关但文字没有审查过关,也是一样被驳回。 下面列举部分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例子: * 仅文字字体存在细微差别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30148.png) * 仅字母大小写存在细微差别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30332.png) * 仅文字排列方式存在细微差别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30721.png) * 仅文字间距或颜色存在细微差别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30822.png) ### 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是对商标禁止注册的规定,其中第三款对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但并非绝对禁止,而是相对禁止,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特征,具体来讲就是商标能够让消费者识别、记忆,可以发挥指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或者作用。 > 商品标志缺乏显著性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九小类:第一大类为:仅有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通用图形、通用型号*; > 第二大类为: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以及数量*。 * 仅有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0341.png) * 仅有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图形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1120.png) * 仅有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型号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1355.png) * 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2114.png) * 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原料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2541.png) * 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能及用途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2613.png) * 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重量及数量 ![](https://chenpicgo.oss-cn-beijing.aliyuncs.com/img/20240423192641.png) ### 客观风险 申请人还需明白,尽管进行了预先查询和检索,但由于众多客观因素,商标注册申请即便被国家商标局受理,也不代表一定能成功注册。注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1. 商标局审查审理空白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存在一个2至3个月的查询空白期,在这段时间内,商标的状态和进展是无法通过公共检索系统查询到的。 2. 未注册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尚未注册但已知名的商标,我国提供特殊保护。 这意味着,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这些未注册的知名商标相似或相同,商标局将拒绝注册并禁止其使用。因此,由于这些知名商标可能尚未在商标局数据库中注册。而且,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直接享受跨类别的保护。这些驰名商标的存在可能会给商标搜索带来一定的挑战。 3. 他人在先权利无法检索到。商标权容易与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比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人名等权利发生冲突,所以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应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4. 他人提出商标异议的风险。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存在不应给予注册的情况,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前需要了解的相关问题,更多商标审查规则可以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公众号回复“指南”获取文件** <font color="DarkGray" size=1>参考:</br> 【商标申请 (cnipa.gov.cn)】: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br> 【如何进行商标查询检索 - 知乎 (zhihu.com)】:https://zhuanlan.zhihu.com/p/31548834 </font> [^1]: 尼斯分类是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尼斯是法国地名。《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尼斯签订,于1961年4月8日生效。我国已于1988年11月开始使用国际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法,在1993年7月1日实施商标法修改案后,也开始使用国际服务分类法。我国现在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WIPO)提供的尼斯分类为基础制定的。共分45个大类,其中第1大类至第34大类为商品类商标,第35大类至45大类为服务类商标。 最后修改:2024 年 06 月 09 日 © 允许规范转载 打赏 赞赏作者 支付宝微信 赞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你有用,请随意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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